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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治中心”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8-22 10:48:5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鲤城法院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24年5月,鲤城区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正式揭牌运行,鲤城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以综治中心揭牌运行为契机,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新模式,绘就多元化解新“枫”景。

“事情都解决了,双方握个手吧!”近日,经过鲤城法院和鲤城区综治中心的联合努力,一起历经十几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鲤城区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与郑某系多年好友,郑某从2013年起陆续向王某父子借款用于投资经营。双方于2016年结算,郑某结欠王某275000元,并出具借条交王某甲收执,后郑某仅偿还部分借款。王某甲诉至鲤城法院,请求判决郑某偿还借款本金234742.47元、违约金50000元及相应利息。

受理该案后,法官打电话向郑某了解案情,郑某表示前几年因疫情生意失败,现暂时无力还款,并不是恶意拖欠,且其工作、生活均在泉州市区,到法院开庭不方便,“法院爱怎么判就怎么判”。

考虑到双方多年好友的关系,该案若简单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化解。法官在了解到双方均居住在泉州市区后,为方便当事人就近参与诉讼,遂邀请王某甲、郑某就近前往我院设立在鲤城区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的巡回审判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同时,法官还邀请调解员一同参与案件调解,提升调解质效。

调解过程中,法官与调解员共同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对立情绪。最终,双方成功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该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鲤城区综治中心(社会治理中心),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有效衔接社会各方调解力量,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让百姓说事有据点、巡回审判有基地、公正司法看得见,最大限度将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鲤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