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提供的是医疗护理服务,并不提供生活护理和养老服务。被告王某甲的行为还占用了国家医疗资源。”
“我是想出院,但是没地方去。我腿脚不便,也没有钱付医疗费、护理费。”
“我和他虽然是父子,但他与家里已失去联系20年,从未负担过家庭开支,这件事与我无关。”
这些话分别来自一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原、被告,原告是泉州某医院,被告则是一对父子——王某甲与王某乙。而这起纠纷的根源,则要追溯到2002年。
1、拖欠+占用 医院无奈起诉
2002年,王某甲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家出走,一人在外独自生活,与妻子及儿子王某乙未再联系。2021年5月,66岁的王某甲因病被朋友送到泉州某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治疗后,其病情好转,达到出院条件。然而,王某甲因经济困难且行动不便,未再缴交剩余医疗费,并占用床位拒不出院。
随后,医院联系到王某乙,但王某乙表示,其与父亲已长年未联系,且父母感情不和,拒绝将王某甲接回家中。无奈之下,医院将父子二人一同诉至鲤城法院,要求王某乙将其父搬离医院、腾退床位,并由二人共同支付欠缴的医疗费、护理费。
2、父子隔阂 案件陷入两难
承办法官张文俊在审理中发现,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之间因长期未联系感情生疏。王某乙表示,自己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该起纠纷应由父亲与医院自行解决。
一方是医院的合法权益受损,一方是父子亲情隔阂严重,张文俊法官考虑到,若简单判决该案,一方面可能难以执行,另一方面可能引发后续的赡养、追偿纠纷等诉讼,案件陷入两难局面。
3、明理说法 实质化解纠纷
为此,张文俊法官立足实质化解纠纷的审判思路,决定帮助二人修复亲情。从王某甲朋友处,张文俊法官了解到老人更详细的生活、思想情况,随后又通过走访和电话等方式,综合分析法理、情理、事理,分别做通父子思想工作,逐渐消解两人隔阂。
此外,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自身意愿、医养需求和经济状况后,张文俊法官帮助王某甲联系到一所合适的养老机构。王某乙表示,自己会承担养老院的费用,同时每月固定去探望父亲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
最终,经多次调解,张文俊法官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随后王某乙主动将其父从医院搬至养老院,并支付了尚欠的医疗费、护理费。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使医院的医疗秩序得以顺利恢复,也成功修复了王某甲、王某乙父子二人的关系,使王某甲实现老有所养,化解了潜在的矛盾纠纷,各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