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十三轮第三批巡察一组对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并于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迅速部署推动整改。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党组书记李清坝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挂靠政治部。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对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泉鲤法党〔2021〕6号)。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进一步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一级改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改的整改氛围。
严格部署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细落实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责任到人、扛责在肩,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党组书记李清坝挂帅亲征,牵头抓总,各班子成员从分管领域主动认领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履行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定期统计整改进度,提供给院党组和责任领导准确掌握整改情况,根据整改进度情况,有针对性进行督办实施。
全面总结提升、巩固整改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一件不落下、件件不反弹”目标,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契机,针对问题深化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推动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0年12月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理论学习计划中,健全完善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时效性,培育领导干部学思践悟意识。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合起来、与“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②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泉鲤委组综〔2020〕36号文件通知及区委巡察组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2021年2月5日召开我院党组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在会上直面问题,把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召开院务会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组织区管干部开展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材料的自查整改,逐条对照,罗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重新撰写或补充相关材料,未存在问题的出具一份个人保证书面承诺书,承诺主题教育材料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自查整改,着力推动主题教育活动走深走实。
2.针对审判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2021年第一季度评查案件70件,复评70件,督促各承办人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裁判文书样式撰写裁判文书,完整体现案件处理过程及裁判思路,做到裁判文书表述清晰、意思明确,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②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综合素质,树立严谨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深化办案人员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和立法精神的理解,做到融会贯通,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执法办案中,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意识,在注重实体正义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障程序正义,1月份组织干警参加2021年泉州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3月份组织干警参加2021年泉州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③加强文书校对工作,对巡察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案件进行逐一摸排,调取卷宗核实,各承办人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说明原因、规范整改。同时,强化裁判文书规范性自查工作,对查出有问题的案件通知承办人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④针对结案情况不够均衡的现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分析,以均衡结案、高效结案为目标,制定《鲤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方案》,科学安排审判执行任务,避免出现结案不均衡的情况。
3.针对执行终本案件尚有规范空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实行执行案件分段集约流程管理机制,对执行流程各环节进行集约式重组,设执行综合查控、执行实施、终本管理三个团队,执行案件立案后均由查控组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统一查询,同时,执行法官在案件终本前逐一筛查有关财产。②2021年第一季度,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统查有财产线索需核实案件”模块功能对1770件终本案件进行财产核查,对最高院反馈财产线索冻结37件。③对文书进行集约送达,将失信决定书、限高决定书及强制裁定书统一收归查控组下的文书组统一制作、送达,实现送达程序规范、高效、及时;加强执行法官及书记员(速录员)队伍建设,组织执行局干警参加2021年泉州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法律检索与类案检索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提升执行法官及书记员(速录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养,开展关于文书送达方面的业务培训,完善当事人信息采集工作,避免邮寄送达时因地址不详或无法联系被退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及文书送达有效性。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严格规范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院党总支定期组织对五个党支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检查,目前已完成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年度专题检查,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及考评表,并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五个党支部落实整改。②落实意识形态专题报告制度,发放14份提醒函,对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分析不够透彻、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等方面进行提醒,督促各庭室按照要求抓好整改工作。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领导班子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本职工作中,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已整改,2019年和2020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撰写。④根据区委宣传部、上级法院相关讲座、活动举办审批备案要求,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2月23日,出台通知要求各庭室对外举办的讲座、活动需由相应领导审批后送审管办备案。同时,强化对宣传材料的管理,要求各庭室如有对外宣传书籍、手册、彩页等宣传材料,需送审管办备案。⑤切实抓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院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及时通报、督促跟进党员的学习情况,采取学习积分情况与年底绩效挂钩的措施,激励干警进一步提升理论知识自学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根本点,从源头加强教育引导,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站稳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觉悟,坚决抵制和摒弃形式主义。①立案庭召开庭务会对存在问题批评教育,要求对庭室材料如实记录汇报并审慎检查;②浮桥法庭党支部组织党员重点学习有关于管党治党、力戒形式主义的重要论述,遵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实事求是地开展真诚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③法警大队党支部加强支部政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结合警队建设认真开展好党课、组织生活会;④鲤中法庭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巡察组通报情况,对2017年照抄2016年党课问题做深刻检讨,支部书记在会议中表态要立行立改。坚决纠正和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问题,着力整治不往深里走、不往心里走、不往实里走问题,坚持效果导向,树立求真务实工作作风。
6.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广泛征求工会会员在购买书籍名称和类型等方面的意见,将区总工会拨给区法院工会第7批市职工书屋5000元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目前已分批采购书籍,充实职工书屋书刊。②从2021年开始,大额节日慰问品采购均按规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报销并附采购合同。同时,制定《鲤城区人民法院工会物品采购管理规定》,确保工会采购程序规范、材料齐全。
7.针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发放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完善报支制度,规范餐补发放程序。凡是报支工作餐补贴的,各庭室内勤统一汇总制表、庭室负责人审签后向政治部报备,由政治部登记、扣除餐补,政治部工作人员在差旅费汇总表上签名确认后再向综合办公室报销工作餐补贴。②对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补助费进行退费,相应人员已向财务退还超标准发放的伙食补助费。将《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印发全院各部门组织学习。各报支庭室、财务严格执行《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从出差人员申报、内勤汇总制表、庭室领导审核、财务人员核验、综合办公室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③完成对相关人员重复发放、超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的退费整改工作,并将在日后的工作中严格相关费用发放审核,长抓不懈。
8.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将收取的诉讼费、执行款等现金存款及时缴入银行,每年末组织清点核查。但因法院存在着对外收支钱款的工作,情况较为特殊,一些未开办银行卡、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殊当事人群体会要求法院财务直接支取现金,故出于便民利民需要,我院会留存一定数额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我院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诉讼费使用与管理。②我院2020年的现金存款已于年底缴入银行,仅留存少部分现金供便民利民使用。历年来,我院均于年底将现金存入银行,接下来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③关于一名返聘人员的相关说明:该名返聘人员在职时是我院负责财务工作的职工,退休时为技师7级。2018年11月,院党组研究决定返聘其为财务并保证保持原待遇。2020年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名正式财务人员,该名干警已于2021年1月25日正式报到,目前工作交接中,交接完毕后该返聘人员即离岗。④加强对活动奖品发放的规范管理,要求领取物品时均需签名附表,并在费用报支时严格审核把关。
9.针对办公用品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完善出入库登记制度,办公用品做好入库、出库管理,以体现库存,并定期进行库存清点。②规范领用物品登记,按实际领取庭室、实际领用人、确切领用时间、领取用途等进行签名登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0.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将《党组工作条例》纳入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全面系统学习,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思想认识,制定《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组织和决策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区分党组会与院长办公会的会议内容。②结合近期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沟通、谈心,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制定领导干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职能职责。
1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政治学习融入业务学习统筹安排,将党建品牌融入审判品牌协同推进,将党建工作要点融入业务工作同步落实,将党建绩效融入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综合联评,将党内先进选树融入业务先进选树互为考量,不断深化“党建+审判”工作,大力推进“五融通”工作机制,突显党建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引领作用。2020年12月已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借鉴江苏新沂法院党建工作经验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通知》纳入党组中心组会进行党建工作专题学习研究。②规范党务政务公开,调整院部党政公开栏设置地点,改置于四楼,并为鲤中、浮桥法庭党支部配置政务公开栏,使党务中宜于公开的事项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密切党群关系。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建设,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院党总支加大对各党支部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并认真做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及党课会议记录。已对各支部2020年的三会一课材料进行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②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开诚布公指出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民主生活会真正达到增强党性、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2020年组织生活会中,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对上一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反馈,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打实指出存在的问题。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每年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材料规范,2016至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材料已整理装订。④规范党员“三诺”工作,制定“三诺”规定,进一步要求党员切实围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等方面,并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承诺践诺,院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将加大对党员“三诺”的跟踪管理,对党员承诺事项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对没有按时完成承诺事项的党员及时提醒和帮助。⑤将党费倒查补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2018年以来的党费交纳标准,已进行党费倒查并重新核算,党员均已补交党费。
1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区相关因私出国(境)文件,对于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干警,按照规定要求其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明确各党支部的党员名单。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培训,已联系授课老师安排党务培训,规范各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格式及内容;加强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监管,督促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由于多数退休党员年老体弱,采取组织支部党员送书上门、到退休党员家中过政治生日、开展党日活动等形式,拓宽退休党员的参与方式。③加强对干部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组织干警进行激励机制调研,目前初步形成激励机制调研报告;探索并健全对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司法行政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制定《鲤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培训计划》,并报送区委政法委办公室,明确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细化培训措施,全面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填写适岗情况信息表,进一步完善岗位调整管理制度,确保人尽其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
14.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相关要求,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②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思想教育,部门负责人多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院长对全体班子成员作集体约谈。下一步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谈;中层干部与基层干警谈。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2021年1月发出通知,要求全院处级以下干部将2018年至2020年个人相关情况更新至廉政档案,其中报告表(三)要求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将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清单相结合,切实管控岗位廉政风险;④将登记备案的干警出国(境)情况与个人廉政档案逐一比对,现已完成出国(境)情况登记与统计。
15.针对履行监督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①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对工会经费使用、伙食补助费发放不规范等问题整改情况跟进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存在问题,结合区纪委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对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及2021年春节期间工会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挥法院“八个看得见”集控中心作用,将信息化监督手段融入智慧法院建设。②严抓廉政监察员队伍建设,约谈部分廉政监察员,结合监察员工作推出“线上线下”活动成果系列报道,目前已推出3期,一月、二月均组织廉政监察员配合开展“1+X”网络督察,印制审务督察工作指引与工作手册,已将监察员培训纳入计划。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6.针对落实司法巡查整改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积极向省财政及地方争取资金支持和项目支持,加强“两庭”建设,一是在东亚之窗文创园建设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完善法庭基础设施条件,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助力泉州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二是为法庭采购配备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强化法庭正规化、信息化建设;三是继续向省财政及地方争取资金支持和项目支持,持续加大法庭信息化建设投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一组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我院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院党组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达到了巡察体检、整改治病、引以为鉴、促进工作的效果。下一步,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此次抓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切实转变思想,树立求真务实作风。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用制度促进作风转变,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着力解决执行不力、效率低下、庸疲懒散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
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改成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法院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通过整改,使全院干警大力弘扬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勤于探索、勇于实践的改革创新精神,鼓足甩开膀子的干劲,激发敢为善成的拼劲,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我院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211553;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新步社区288号,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2662656478@qq.com。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