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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法院“隔空”开展审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7 09:08:55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有效减轻疫情传播风险,疫情防控期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法院“隔空”开展审执工作,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进行视频庭审、在线调解,确保疫情期间工作不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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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上午9点10分,鲤城法院第十一法庭内,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进行。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均戴着口罩,原、被告席位上却空无一人。原来,此次庭审利用微信视频通话功能,采取了视频庭审的形式。

虽然庭审的形式变化了,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一样没少,仍严格按照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同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庭审公正透明。

该起案件系一起代位求偿权纠纷,被告张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追尾案外人涂某的汽车,经交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泉州市某保险公司先行向案外人支付了汽车维修费4496元,并获得案外人转让的相应索赔权,但由于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有了今日的庭审。

由于被告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鲤城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鲤城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诉请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泉州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4496元和相应利息。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鲤城法院共开展网络视频庭审案件6件,并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促成案件达成调解协议3件,获得了当事人、律师等人士的一致好评。下一步,鲤城法院将继续创新思路,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让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同样能获得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鲤城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