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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法院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平台
  发布时间:2017-12-01 08:13:00 打印 字号: | |

1130日,鲤城法院与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共同举行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签约会。鲤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清坝,泉州市通淮公证处主任林时发,副主任许小君,鲤城法院相关业务庭室负责人及泉州市通淮及公证处部分工作人员等参加签约仪式,仪式由鲤城法院党组成员李建河主持。

会上,鲤城法院和泉州市通淮公证处签订了《诉讼与公证对接合作协议书》,并聘请泉州市通淮公证处主任林时发和副主任许小君为特邀调解员、调查员。

根据协议,鲤城法院将与泉州市通淮公证处协同合作,聘请更多具备调解素养的公证员作为特邀调解员、调查员参与到诉讼的各个环节:

一是参与诉前调解,用书面形式记载双方无异议的事实,确保案件流转有序、步步留痕。

二是参与司法送达,参与案件各阶段的司法送达工作,并移交法院留存备查,实现“网格化+公证”送达。

三是参与取证、保全、执行,参与对案件的调查核实、财产保全、执行和解调查,实现法院与公证处的“跨界合作”。

此次诉讼与公证协议对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鲤城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改革试点单位,对公证如何参与到诉讼中的一次积极探索,将有助于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包括公证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编辑:鲤城区法院管理员